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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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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余慕云点头,说道:“我有当时的照片。其实黎家三兄弟,黎海山,黎北海,黎民伟都对香港电影有很大的贡献,说黎民伟是国片之父有点夸大了。”

黎海山对拍电影兴趣不大,对经营电影院很有兴趣,他主导投资建设了香港第一家华人全资电影院;黎北海不仅参演了香港第一部电影《偷烧鸭》,还执导了香港第一部故事片《庄子试妻》,然后又制作了香港第一部有声电影,开办了数期电影培训班,为早期香港电影业培养了人才;黎民伟名气就更大了,不仅拍了很多早期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而且拍摄了很多非常具有史料价值的纪录片,孙中山曾手书“天下为公”送给他,以褒奖他在电影方面的贡献。

一路上,沈冲听着余慕云介绍黎家的种种情况,暗自感慨,要是没有战乱,以黎家的财富和影响力,妥妥的中国电影界第一世家豪门。

何文田是九龙城区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据说当年这里是一个叫做陈何文的人所有,所以被命名为“何文田”,意思是陈何文的田,居民以中产阶级为主,是香港知名的高尚住宅区。

沈冲二人在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然后按照黎灼灼提供的楼牌号码,找到了目的地,按了一下门铃,过了一会,一个五六十岁的妇人打开门。

“你们找谁?”

“请问这里是林楚楚家吗?”沈冲举起之前特意制作的杂志记者证,“我们是电影杂志社的,听说她老人家身体不太好,特地前来探望。”

“她在九龙医院住院。”那妇人说道,她堵在门口,没有放沈冲两人进去的意思,“要看去那边看。”

九龙医院离这里不远,沈冲问了一下病房号,然后两人步行朝医院走去。

“看起来,林楚楚晚年生活条件挺好的。”在路上,余慕云有些羡慕的说道:“刚才我隔着门瞥了一眼,那房子估计有2000呎,在何文田有这么大的房子,家境不俗啊。”

“家境太好,也未必是好事。”沈冲摸着下巴,说道:“刚才那女人,似乎不是良善之辈。”

“我看也是,林楚楚要是走了,后辈之间肯定有一番风波。”

到了医院,找到病房,里面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坐在床头,照看着病床上的老人。

走过去看了一下医疗牌,正是林楚楚,老人白发鹤颜,眼窝深陷,闭目沉睡,看起来情况很不乐观。

沈冲问了几句话,那男子拿手指在耳朵旁画了画,示意自己听不见。(注2)

既然如此,沈冲也无法可想,放下鲜花,站在老人的病床前,发了一会呆,然后告别离开。

“刹那间,红颜老去啊。”走出病房,沈冲感慨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谁说不是。”余慕云也有点心情沉重,说道:“所以才有自古名将同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的说法啊。”

“时光真是把杀猪刀!”

脑子里莫名的浮现出几个现在正当红的女明星三十年后惨不忍睹的样子,让沈冲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顺着走廊走了几步,拐个弯,正巧看到电梯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几个人,其中有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左手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右手提着一个饭盒。

那小姑娘眉宇间依稀可见未来的容颜,沈冲一愣,停住脚步,站在那里。

“阿冲,怎么了?”

沈冲摆摆手,表示没事,然后拦住那个小姑娘,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你是谁?”小姑娘警惕性挺高,“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是记者。”沈冲拿着胸卡晃了一下,问道:“你叫黎姿,对不对?”

“对啊。”小姑娘毕竟是小姑娘,经验不足,一下就被诈出来了,她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记者嘛,当然什么都知道。”沈冲一脸怪叔叔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你妈妈呢?”

“她在停车,马上就上来了。”

“那我们在这里等她好不好?”

“不好!”小姑娘伶牙俐齿的,“我们要去看奶奶,要等你自己在这等好了。”

说完小姑娘就拉着弟弟,绕过沈冲,朝病房跑去。

这怪叔叔做的也太失败了……

沈冲摸了摸脑袋,苦笑着对余慕云说:“现在小孩子,古灵精怪的,真难伺候。”

余慕云附和的笑了笑,说道:“阿冲你认识她?”

“黎婆婆说她有个很聪明的小侄女,叫做黎姿,我看她长得有点像黎婆婆年轻时候的照片,就问了问。”沈冲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扯谎,然后说道:“我们再回去看看,问问林楚楚的病情。”

余慕云自无不可,两人又走回病房,小姑娘带着弟弟,安静的呆在病床前,十分乖巧,中年男子则坐在一旁吃饭,看到两人去而复返,站起来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过了一会,进来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中年妇女,沈冲猜测她就是黎姿的母亲,上去攀谈了一会,问了问病情,才知道林楚楚已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了。

又呆了一会,说了些安慰的话,两人告辞,临走前,沈冲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黎姿的妈妈,很郑重的说道:“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沈冲看她很随意的将名片塞进手包里,不由的轻轻叹了口气,心道:“小黎姿,一切都看你自己的造化了。”(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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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pressman是记者用的小型录音笔,walkman的前身。

注2:黎姿的父亲幼时因为脑膜炎失聪,听觉不灵敏。

注3:根据wiki百科,黎姿父亲不善争夺家产,林楚楚去世后,家境很差,从何文田的2000呎豪宅搬进了200呎左右的公共屋邨,生活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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